广西梧州:藤县印发《藤县整治砖厂排放废气污染工作实施方案》
6月21日,藤县政府办印发了《藤县整治砖厂排放废气污染工作实施方案》(藤政办发〔2018〕78号),方案明确6月21日-6月24日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摸底阶段,6月25日-7月31日为整顿阶段:
(一)对县政府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关停的砂砖厂或虽已关停但未拆除的,由县整治砖厂排放废气污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区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大队于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强制拆除。
(二)乡镇政府负责于2018年6月26日前对辖区范围内的小砖窑下发自行拆除告知书,责令小砖窑业主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整治砖厂排放废气污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区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大队于2018年7月15日前依法强制拆除。
(三)县环保局负责对有相关合法证照、符合产业政策的页岩砖厂进行监管,对达不到环保排放要求的,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按要求整顿完毕。